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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听取和审议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情况汇报陈维均陈毕飞宣锦坤陈樱牛潘守理周开建出席会议


本报讯 (记者 孙大牛) 12月2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情况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维均,副主任陈毕飞、宣锦坤、陈樱牛、潘守理、周开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任水雨关于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听取了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金幼祥关于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的调查汇报。

据悉,自2001年12月地矿并入国土资源管理职能以来,市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理顺矿业关系,加强矿产管理,实现规范运作”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敢于创新,争取主动,经过两年来的努力,使矿产资源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实现了矿产资源管理从无序管理向有序管理、从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从无资金治理向有资金治理的转变。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评价了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的业绩,认为我市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矿产资源管理趋于规范;突出重点,深化宣传,矿产资源整治成效明显;拓展思路,调整布局,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进程;加大力度,综合治理,矿山安全管理得到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维均说,近年来,政府部门开展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力度加大,矿产资源的规划利用和保护开发工作走在全省各县市的前列,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陈维均围绕矿产资源法执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让全社会形成共同管理和保护矿产资源的意识;二是要进一步加强规划引导,合理编制开采计划,保证开采总量与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相适应;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减少各类事故发生;四是要加强环境保护,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按照生态市建设目标的要求,切实增强保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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