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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不失业 失地不失保障

善待失地农民催化我市“城中村”改造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初冬季节,百官街道后村村临时安置房前,75岁的周金水老人正眯着眼睛晒太阳。这个月初,他和老伴刚刚从民政部门领到了首笔400元的基本生活保障金。老人高兴地说:“尽管没了土地,但政府为我们保了险,伢心里就踏实多了!”

在周金水老人的身前屋后,昔日的村庄早已被拆迁一空,不久的将来,这里将建起一个新型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陈金华告诉记者,在这次“城中村”改造中,全村1000人口,有925人参加了基本生活保障,参保率达92.5%。后顾之忧解决了,村民们对拆迁也就支持多了,仅3个月时间,全村就提前完成了拆迁任务。

“城中村”改造是我市加快城市化进程、提高城市品位、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的一项实事工程。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方案,东至驿亭镇,南至上三线蒿坝道口,西至上三线,北至杭甬高速公路101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内的82个行政村(居委)为改造范围,其中,到2007年,我市要完成42个地处城市核心区的A类城中村改造,其余40个B类城中村则要在2010年之前完成改造。通过拆旧建新、撤村建居,基本实现“农村变城市、农民变市民,分散变集中、旧貌变新颜”的总体工作目标。

“城中村”改造必然导致农民的土地被政府征用。如何保障失地农民的利益,我市积极完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考虑到农民的恋乡情结,实施了就地、就近、就城安置原则,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和支持。与此同时,为确保失地农民失土不失业,失土不失生活保障,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城中村改造中发展留用地的政策意见》、《上虞市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暂行办法》等一系列保障政策。

以留用地政策为例,政府通过优惠条件,给被改造村提供一部分土地,使得被改造村通过留用地开发经营,为本村失地农民带来长期收益或就业岗位。后村村陈金华支书乐观地介绍,该村将建造一批营业房,低价出租给本村农户,使他们依靠经营获取效益。同时,村里还打算建造大酒店,以村民入股的方式经营分配。在开发经营中,村里还可以为村民提供多个就业机会。

另据介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我市有关部门还将积极启动失地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工程,通过培训,让失地农民都有一技之长,真正融入城市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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