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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 人人有责

———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答记者问


11月9日是我省“11·9”消防宣传日,也是《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颁布以来第五个“11·9”消防宣传日。本报记者就今年我市有关消防工作和如何抓好“11·9”消防宣传活动采访了市防火安全委员会负责人。

问:今年我市消防形势如何?

答:今年以来,我市火灾形势较为严峻,1至10日,全市共发生火灾20起,死亡5人,轻伤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129万多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持平,死亡人数增加3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70多万元。

问:今年“11·9”消防日宣传主题是什么?

答:主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问:如何抓好今年“11·9”消防日的宣传活动,具体有什么要求?

答:一要认真组织,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要通过采取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开展灭火演练等众多寓教于乐的活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使消防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要统一认识,加强对消防工作领导。各地各部门和单位,必须把消防工作纳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健全防火安全责任制,改善防火条件,落实防火措施等,尽最大努力防止特别是重、特大火灾事故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三要严格执法,做到有法必依。各地各部门和单位要有组织地开展冬季防火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加以解决,限期整改,对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落实人员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四要齐抓共管,做到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和参加灭火的义务,并对危害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举报。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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