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总编信箱

 

今 日 上 虞


390家单位被授予市级治安安全单位称号

其中推荐为绍兴市级46家、省级2家



本报讯 (通讯员 马百根 章海宁) 经过层层严格考核验收,2003年度市级治安安全单位于昨日揭晓,全市共有390家单位通过考核,被授予市级治安安全单位荣誉称号,其中市实验中学等46家单位被推荐为绍兴市级治安安全单位,春晖中学等2家单位被推荐为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10月初以来,我市根据绍兴市《关于做好2003年度全市治安安全单位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和省公安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级治安安全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按照上级关于“创安”考核的验收标准,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委等部门组织人员,采取分组分片、定人定职方法,深入全市数百家“创安”单位,对一年来的“创安”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工作中,考核组严格对照上级的考核标准,牢把“创安”验收工作进度和“创安”工作质量。由于“创安”单位多,分布地域广,考核组采取自考与抽考相结合的办法,先由当地派出所对辖区内单位的“创安”工作进行考核,再由市公安局会同市综治委进行抽考。考核组还通过到市人民政府信访部门及公安机关刑侦、治安等部门查询有关登记表等手段,对争创单位进行全面仔细了解、掌握,对存在问题的,坚决予以一票否决。有7家单位由于存在刑事案件多发、安全隐患较多等原因,被予以一票否决。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