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总编信箱

 

今 日 上 虞


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 努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

陈坚副市长就《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答记者问


本报讯 今年9月正值《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本报记者就《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采访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陈坚。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以来,对我市经济生活产生了什么影响?我市的质量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答:《产品质量法》实施十周年,正是我市加快改革步伐、加快经济发展的十年。十年来,通过认真贯彻实施《产品质量法》,我市的质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全社会质量意识显著增强,产品质量水平大幅度提升,有力促进了我市经济的发展。截至去年底,我市有3只产品进入国家免检产品行列,拥有10只浙江名牌、35只绍兴名牌,今年9月1日,阳光集团的节能灯成为我市第一个中国名牌;我市经国家、省级抽检的产品质量合格率在95%以上,位于全省前列。随着质量的不断提高,我市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和占有率也日益上升。
问:众所周知,我国加入WTO以后,对产品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请问我市采取了怎样的应对措施?

答:新的形势对我市的产品质量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年初,市委、市政府作出了“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的重大决策。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先进性主要在于技术的先进性和质量的先进性。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必须审时度势,进一步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努力使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跃上新的台阶。

问:企业作为质量工作的主体,应如何深入贯彻《产品质量法》,提高竞争力?

答:作为质量工作的主体,企业要视产品质量为生命,把提高产品质量和争创名牌作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的重要途径和自觉行为;要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现产品全过程的质量控制,抓好技术改造和技术进步,增强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换代能力;建立健全售后服务制度和网络,提高全程质量管理和服务水平,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把握先机,求得更大发展。

问:我们知道,质量工作需要齐抓共管。请问市政府对有关职能部门有哪些工作要求?

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齐抓共管,形成质量工作的强大合力。经贸部门要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基地,大力实施名企名品工程;质监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引导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大力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依法加强对企业标准、计量工作的指导和法制管理。质监、工商、公安、卫生、药监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区域的监督和管理,依法制止和打击各种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报记者)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