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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依法采购理念 建立科学运行机制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提高整体效能


本报讯 (记者 陈胜龙 实习记者 丁燕) 我市政府采购工作确立法治、规范、简化、效率的运作思路,按照强化依法采购理念,建立科学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采购程序,完善采购方式,不断提高政府采购工作的整体效能。到8月底,我市政府采购金额已达到8000余万元,超过去年政府采购金额7367万元的总额,达到了增收节支、促进廉政的效果。

我国《政府采购法》于今年元月1日开始实施,但我市的政府采购制度则在1998年就提前开始实施,并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提高。今年,我市以明确管理、操作、监督机构三者的职责,切实做到管理是主体,中心是操作,监督是保障,突出财政部门的管理主体地位,强化政府采购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管理手段这一重要职能,建立规范化的工作程序,通过规范化的制度和必要的管理手段,确保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使不少部门和单位依法行政、依法采购的观念得到日益增强。

作为提前实施这项改革的县市,我市的政府采购工作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采购项目不断增加,采购范围不断拓展。政府采购面不仅覆盖使用财政性资金开支的设备采购,而且也延伸到一些自收自支或使用经营收入事业单位的物品采购上,加大了车辆、空调、计算机设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家俱、家用电器等日常大宗物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并积极稳妥地实施了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的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和特殊物品的采购。

近年来,我市已相继出台了《上虞市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上虞市政府机关设备采购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促进了政府采购的规范运作。同时,建立内部制约机制,公开办事纪律。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不准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准以任何方式接受投标人的馈赠,不准参加投标人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活动,不准向投标人泄露评标实情等。通过计划、采购、验收相分离,使各个环节紧扣、相互牵制,有效地防止了政府采购过程中腐败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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