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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阳光工程”强化监督职能

市招投标监督办规范市场化运作


本报讯 (记者 陈胜龙 实习记者 丁燕) 市招投标监督办公室成立以来,加大创新力度,强化监督职能,努力在规范市场化运作上出实招,在制订运作方法上动脑筋,积极探索监督工作的新路子,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市招投标监督办公室是我市为深化“阳光工程”,按照监、管、办分离的原则于去年7月创建的,主要职能是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出让、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项目实施全覆盖监督,对交易活动及其当事人进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和场内、场外全方位监督。随着监督的不断延伸,接受监督的范围也在不断扩大,如对矿山、黄砂开采权出让,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及执行情况等,也开始进行监督。今年5月,我市又专门成立国家建设项目专业审计分局,行政上由市监督办领导,充分运用审计手段,强化监督办的监督功能。

在实施监督过程中,该办人员严格把关,不怕得罪人,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如发现有两家投标企业存在串标现象,另一家企业有伪造业绩行为,该办在调查取证基础上,顶住“说情风”,向有关部门提出责令改正、警告、罚款等监督建议,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地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监督手段来规范市场行为,经济效益显著提高,特别是在经营性土地出让中,由原来的协议出让为主,改为全部通过招标、拍卖、挂牌,实行有偿出让,大大减少了国有资产的流失,如城区12号地块经挂牌招标拍卖,拍出我市地价拍卖的天价,达3.6亿余元。目前我市一些企事业单位要求接受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如城监大队的摊位出售、明星集团的企业改制、收储粮食的出售、财政稽查中发现有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情况等都主动上门要求接受监督,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腐败现象发生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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