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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为先导 基础管理为抓手 专项整治为手段

我市不遗余力打造良好劳动用工环境


本报讯 (记者 徐芳) 记者从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份起,劳动监察机构将向下延伸到所有乡镇及部分社区。

据悉,我市目前已有各类企业4748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达99%以上,企业职工达9.5万人。我市加大了对企业工资支付和劳动合同签订相关法规政策的普及宣传工作,除下发有关文件,为各级政府和用人单位提供法规依据外,还以下乡镇社区、进企业开展劳动者权益保护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扩大宣传教育面。同时,近两年中,我市还分层次、分类别开展劳动法规等政策业务的培训班35期,并上门指导企业修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等,提高了劳动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

有了法制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后,健全管理则是促使企业规范操作的关键。为此,我市及时健全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扩大劳动合同覆盖面,完善劳动合同内容等,切实抓好基础性工作。从2000年起,我市全面贯彻《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到目前全市460多家企业签订工资集体协商协议,200家企业签署了中国伞业协会商定的跨地区行业工资集体协商协议,近三分之一的非公有制企业中50%以上职工纳入了企业工资集体试行办法的管理,5家企业还试行了企业经营者的年薪制等,全市职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76%,60%以上企业使用标准合法的合同文本。

此外,我市还通过强队伍、重巡查、抓整治、促落实等手段,依法保障企业工资支付办法和劳动合同制度的进一步落实。从2001年至今,共监察巡查用人单位1365家,涉及劳动者人数9万余人,查处非法使用童工8人,追回拖欠工资229.5万元,清退押金19250元。同时,我市建立了劳动保障投诉接待中心,专职专电接受举报,举报结案率、准确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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