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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以奖代补

按项目实际产生的折抵指标数量,每亩奖励一点三五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贺陶) 日前我市有关部门作出决定,对土地开发整理有实绩的个人或单位实行重奖。

据调查,我市的土地整理后备资源预计近4.5万亩,可改造的优质园地达4万亩。为此,今年我市重点将以增加有效耕地为核心,做好充分调动乡镇、街道、村或单位开展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积极性的文章。

市府办发文规定:土地整理项目奖励标准,按项目实际产生的折抵指标数量,每亩奖励1.35万元。乡镇、街道开发整理产生的折抵指标允许优先满足乡镇、街道当年度发展用地供给。造田造地项目奖励标准,按项目实际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旱地每亩奖励1800元,水田每亩奖励2800元;单项面积超过500亩以上的,旱地每亩奖励2800元,水田每亩奖励3800元。建设用地复垦置换项目奖励标准,按项目增加的有效耕地面积,每亩奖励1.45万元。优质园地整治项目奖励标准,按项目范围面积,每亩奖励500元。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奖励标准,按项目范围面积,每亩奖励500元。对土地整理项目工程时间提前1个月以上,完成并通过验收的,另每亩奖励500元。对土地整理折抵指标由市统一回购的建设项目,优先预拨以奖代补总额的20%建设启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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