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学习成绩比较优异、公开发表过多篇文章且在大学期间已入党的师大毕业生,只因3年前在一次客车爆炸起火事件中英勇救人而容貌被毁,几个月来求职困难,不知应聘了多少单位、投了多少材料,但均遭拒绝。在找工作过程中,这位曾“给困难者伸出援助之手”的安徽省第三届精神文明建设十佳人物,却没有碰到一只伸向他的“援助之手”,所得到的只是一次次的失望。 看了这则救火英雄求职困难的报道,确实让人感到心情凝重,有点喘不过气的味道。难道一个人在危急中挺身而出、无私救人,造成了面部被烧伤留下疤痕、手被烧得变形,这种“容貌不正”、“形象不佳”的后果也要他自己承担?虽然不少单位在招聘中并未提到他脸上的伤疤和手部的变形是否能担任教师,而是用暂时没有用人指标加以婉拒,但在他们对待英雄与别的应聘者的不同态度中,已明确无误地表明了他们对英勇事迹的冷漠而对身体伤残的“看重”。可能有人会说,为人师表,仪表形象不可不重。但何为仪表?仪表形象不仅应是五官体态等外在的形,更应是心灵、道德等内在的质,心灵美甚于形象美。况且这位英雄的容貌并未被损坏到骇人的地步,其手指经训练亦能熟练地写字和用电脑。再则他的英勇行为早从精神的境界美化了自己的仪表形象。请英雄当教师,更能激励人、教育人。 这位英雄想当名普通的教师多次求职未果,从某个侧面也说明了我们社会的种种无奈。或许,那些让他碰壁的招聘单位也会有自己较充分的理由:求职场又不是施舍场,我们招聘人才又不是解困济弱,援助一个曾对社会作出过无私奉献的人难道要我们个别单位来承受?是的,一般的解困济贫是全社会的责任,援助英雄更应是全社会的义务。我们的社会应尽快建立培育一套完整而健全的义举引导机制,例如通过优惠、补偿等举措,使广大单位乐于安排接受那些曾对社会作出过贡献的人,从而进一步激发引导人们从事各种义举,最终形成一种人人能自觉见义勇为、英雄人物不吃亏的社会氛围。当然,作为社会的一员,就一个单位而言,求职场上过分地推卸社会责任亦不应该。实际上,从对待这位英雄求职的态度问题上,已把这些单位怕招“残疾人”而无故增加自身负担的社会责任意识淡薄的“软肋”暴露无遗。 求职场是竞技场,它的竞争也必须是公平竞争。但是,怎样才是公平?没有偏见,没有歧视,平等待人,以统一的标准衡量人、取舍人,这就是公平。而在对待英雄学生的问题上,适当的“倾斜”才体现出真正的公平。这种“倾斜”,不是另开小灶,不是另做小动作,而无非是对无私奉献的适度补偿。绕开他的英雄行为而去论说公平,事实上就是对他的不公平。在全社会尚缺乏相应机制的情况下,招聘单位也应有坚持这种公平的自觉性和勇气。实际上,谁招募了英雄,谁就拥有了一份难得的社会资源,无形中提高了自己的形象和声誉。当然,如果在排除了英雄义举所造成的后果等因素后他仍技不如人,那么招聘单位也毋需因怜悯而勉强收人。 在人文关怀越来越受人注意的今天,竞争激烈的求职应是充满着关心的道义场。招聘者应有“道”,求职者须讲“义”。接受英雄,就是有“道”讲“义”的具体体现。面对无奈的英雄学生,有着合适岗位的用人单位,请快伸出你们的“援助”之手,千万不可“长使英雄泪满襟”。他个人失望事小,由此而形成一种“助人者无助”的导向则是全社会道德建设的大问题,我们不可不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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