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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野生鳖店还是温州刨冰店?

百官城区出现“二房主”


本报讯 (见习记者 宋彦佩)一家刚在去年开店的野生鳖店现在又卖起鳖来,可记者在两个月前看到这里经营的明明是温州刨冰。

原来这家店主姚迪敏经营有道,鳖生意淡季时,把房子出租给温州温岭的鲍先生,鲍先生租用了4个月,以每月2000元支付房租费。这样姚迪敏降低了经营风险,安心度过了销售淡季。鲍先生同样也得到旺季冷饮生意的实惠。

记者在这家野生鳖店看到,这里有鄱阳湖的野生鳖、江苏的生态鳖、章镇的外塘鳖。随着天气的寒冷,买只鳖补身体的消费者已越来越多。据了解,10月份以来,该店销售已达15万元。

据店主姚迪敏介绍,房子面积只有40多平方米,每年房租得2万元,他自己有养鳖场,作为窗口在城区开家鳖店,一方面提高知名度,另一方面方便城区消费者,但主要业务还是靠批发销售。

那改变一下经营业主,会不会影响销售呢?

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是经营鳖类季节性强的产品影响较少,而卖非季节性产品则影响会较大。后者易主会失去老顾客群或顾客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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