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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张金强获“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提名奖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第三届“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优秀)公民”评选活动近日在京揭晓,市检察院检察官张金强获“中国保护未成年人优秀公民”提名奖。

由中宣部、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司法部共同发起组织的“中国保护未成年人杰出(优秀)公民”评选活动,旨在通过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更多的社会力量投身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法制建设。此次评选,全国共有10人获“杰出公民”,100人获“优秀公民”,33人获“优秀公民”提名奖。浙江省共有4人当选或被提名,绍兴市仅张金强一人。

张金强现为市检察院办公室主任,此前任检察院审查起诉科科长,从事刑检工作长达18个年头。他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始终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犯罪特点与原因,尽可能做好失足青少年的挽救帮教工作。去年,他被市关工委评为关心下一代先进个人。他带领的审查起诉科被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张金强还先后荣膺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满意检察干警”、浙江省政法系统“十佳干警”、绍兴市人民检察院“优秀检察官”、绍兴市“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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