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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山舜水旧貌换新颜

共迁移坟墓近十三万穴,恢复耕地一千多亩



本报讯 (通讯员 王君祥) 日前,崧厦、百官、丁宅3个乡镇(街道)的坟墓迁移通过了市验收组的验收,至此,全市21个乡镇(街道)的坟墓迁移全部完成,这表明我市的坟墓迁移工作已顺利结束。据统计,我市共迁移坟墓126797穴,恢复耕地面积1067.7亩,明显改善了环境。

我市把整治坟墓作为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大事来抓。市、乡镇(街道)和村都成立领导小组,乡镇(街道)、村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实责,驻村干部负细责,各村负自治包户之责。同时,市整治办经常督导,市民政局深入指导,市规划建设局和国土资源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加强协调,从而确保了此次坟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在这次史无前例的坟墓整治工作中,我市自始至终把转变市民的传统思想观念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利用一切宣传工具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各种座谈会,深入浅出地进行讲解,营造迁移坟墓移风易俗的浓厚氛围。同时,各乡镇(街道)深入细致调查摸底,主动过细地做好一家一户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党员干部带头迁移,亲朋好友支持迁移,市民自家自觉迁移。崧厦、沥海、盖北等虞北几个镇,需迁坟墓8万穴,占全市需迁坟墓的66%,他们通过深入细致地做工作,千方百计提供便民服务,最终迁移工作圆满完成。

我市在整治坟墓工作中,还十分注意依法办事,严格执行国务院、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和《上虞市殡葬管理实施办法》及有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市关于“双整治”工作的要求,做到坚持标准,不开口子,不留尾巴,并明确了遗骨和骨灰采取“深埋、进墓地安葬、进安息堂存放、安葬点集中迁葬”的方式,以及需迁坟墓的范围和时限,从而使坟墓整治工作繁而不乱,杂而有序,成效显著。全市21个乡镇(街道)的575个村中,涉及约10万户的近13万穴坟墓平静迁移,依规迁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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