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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纠纷增多为哪般


(本报记者 余广海) 市劳动仲裁部门今年处理了两起工伤赔付高达50万元的案件。一件是某建筑公司的一位职工在城区某住商楼施工过程中被高压线击伤,造成左右两手功能丧失,被定为劳动能力丧失3级,赔付28万元,连同医药费达50万元。另一起是一家冷却塔公司一职工在安装冷却塔过程中从架子上摔下来,造成劳动能力丧失2级,企业总付款也达50万元。在今年24起工伤案件中,造成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占一半以上。记者从市劳动仲裁部门了解到,今年我市的工伤纠纷案件继续呈上升趋势。今年1-7月,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工伤纠纷案件达24起,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起。

造成工伤后,在赔付问题上往往要发生劳资双方的纠纷。据劳动仲裁部门同志分析,发生工伤纠纷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企业对职工的工伤在认定上持否定态度,责怪职工作业时违反操作规定。二是企业在支付工伤职工的待遇上存在少支付或克扣现象,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到位。三是企业对工伤认定、工伤赔付的政策界线不明,认为工伤是按责任来进行赔偿的,同时对赔付标准不理解。如我市女职工的月工资一般是500-600元,而一次性工伤补偿及抚恤费的支付是按照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来定的,是一般企业女职工工资的两倍,这使得部分企业难以接受。

针对工伤纠纷案件呈上升趋势这种状况,有关人士指出,用人单位要加强劳动安全意识的自我教育和对职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就用人单位而言,劳动保护环境和条件都要按规定到位,提供正常的劳动环境,还要加强对职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工作。对职工而言,必须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按规定进行规范的操作,杜绝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同时要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

在处理工伤案件中,市劳动仲裁部门对劳动能力丧失5-6级的,采取终身为伤残者安排工作的处理方法,既使伤残者因终生有劳动岗位而获得稳定的收入,又缓解了企业一次性支付压力大的难题,对双方都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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