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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支出列报口径 规范单位支出行为

我市机关财务集中结算运行正常


本报讯 (记者 陈胜龙) 为了强化财政资金管理,切实提高它的使用效益,进一步规范“财权”,我市于今年7月初成立市级机关财务结算中心,通过统一支出列报口径、规范单位支出行为,改革公共财政体制,将市级部门和单位纳入财务结算中心进行结算,实现政府对预算外资金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管,运行以来成效较为显著。

据悉,目前全市纳入财务结算中心的单位已有60家,其中实行财务结算单位40家,会计集中核算单位20家。迄今,该中心共受理结报业务2168笔,核拨备用金定额157.8万元,及时足额拨付各单位今年7月份工资348万元,办妥53家单位水电费、电话费、养老金、住房公积金等银行托收事项,代理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6.1万元,注销单位银行账户74个,销户金额3834.59万元,全部划入财务结算中心账号。

不可否认,过去一些部门和单位不同程度存在着预算外资金自收自支、滥收滥用等现象,如果不及时监管,很可能成为一个新的腐败源。实行财务集中结算后,统一口径并规范支出行为,减少了不合理开支和白条子入账等情况,把铺张浪费、乱支乱花等违纪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也为推进财政预算制度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和国库单一账户奠定基础。为此,该中心人员主动上门服务,在建立各项制度,逐步规范结算程序的同时,帮助指导各结算单位开展远程结报、网络结算等监管工作,从而有效保障了财务集中结算工作的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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