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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中心组传达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省委通知精神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本报讯 (记者 陈胜龙) 昨日晚上,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学习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最近颁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委关于学习贯彻《条例》的通知精神。市委副书记、市长任其良提出要充分认识颁发实施《条例》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并以此为契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全面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市委副书记徐尧峰,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李妙芳等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条例》顺应了时代新背景,制订了新规范,充实了新内容,充分体现了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党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也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不正之风的有力武器。严格按照《条例》程序和规范办事,对于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形成朝气蓬勃、奋发有为的领导集体,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保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保证党的事业的兴旺发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中心组成员在学习中认识到,我市干部队伍整体状况比较好,但从承担领导跨越式发展重任的要求来看,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学习贯彻《条例》必须紧密联系实际,与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江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起来。要不断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把道理讲透彻,把内容讲清楚,把要求讲明白,使领导干部熟悉《条例》,组织部门精通《条例》,干部群众了解《条例》。

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学习贯彻好《条例》,落脚点是树立科学的用人观念,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切实抓好我市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当前要结合县市级党政领导班子即将换届的实际,不折不扣地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选人用人,要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和程序,把好把严考察对象的确定关、素质关和拟任人选的决策关,真正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干净干事的优秀干部选拔上来,增强我市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的领导力量。同时,要与时俱进,勇于实践,总结经验,探索规律,在改革创新的实践中,不断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畅在学习会上传达了绍兴市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大家在学习中认识到,实现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关键是要抓好文化建设。从我市的实际出发,今后要着重在“塑文化人、建文化城、抓文化改革、强文化投入、促文化经济”等几个环节下功夫,创出有上虞自身特色的文化产业,用文化力来推动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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