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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建立村干部养老保险制度


本报讯 (记者 高放)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了解到,日前,我市专门出台文件建立村干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解决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

据介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面向农民开展的一种社保形式。文件规定,凡本市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下担任实职的现任村干部均可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此前,我市各行政村干部主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

据悉,村干部养老保险费由集体、个人按比例承担。村干部离职后,集体不再补助,其个人可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也可一次性趸缴。投保者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次月起,即可按季领取养老金。投保者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保证期内投保人死亡的,养老金可依法由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继承,直至领满10年为止,也可一次性退给按法定程序认定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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