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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工作开局良好

我市做法得到绍兴市纪委的高度肯定


本报讯 (记者 贺陶) 在5月31日绍兴市纪委组织的绍兴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讨会上,我市领导干部述廉评廉工作作了经验介绍,得到了绍兴市纪委的高度肯定。

去年,我市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单位的领导虽然按市里的统一部署,在年初作出了廉政承诺,但对述廉评廉工作仍存在“应付”、“怀疑”等不正确的认识。针对上述现象,我市对述廉报告内容作了统一规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单位及本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和今后整改措施等三方面内容纳入规定的“必答题”范畴,以此来提高述廉评廉的质量。

为把好材料关,我市规定,领导干部在作述廉报告前,报告内容必须逐级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指出问题,提出要求,退回重写。据了解,全市有20多名领导干部的材料进行了重写或部分修改。针对平时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一些领导干部,市纪委专门组织力量,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并将情况向市分管领导汇报,由市领导进行个别谈话,既做思想工作,又提出在述廉报告中必须写进去、讲清楚的具体要求。

在各部门、单位召开述廉评廉大会时,我市采取由市监督指导组到会监督的办法,促使测评结果尽可能地与领导干部的实际情况相符,增强述廉评廉工作的实效。通过述廉评廉,较好地发挥了群众监督的作用,对每位领导干部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了一交全方面的检查,从而还“领导一个清白,给群众一个明白。”在述廉评廉中,对部分干部的群众不满意率在30%以上的,我市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由市分管领导进行谈话教育;对一些群众不满意率虽然在30%以下,但个别项目测评结果相对较低的领导干部,也由市分管领导出面谈心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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