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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两天分居两年 法院判决准许离婚


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日前,市人民法院对一起结婚仅两天、夫妻分居已两年多的离婚案件作出“准许离婚”的判决。

虞南某村村民王某,1999年3月在打工期间与四川省江油市余某相识,同年4月29日他们在虞南某乡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仅两天,余某提出去四川老家迁移户口,但令王某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余某一去不复返。余某走后,王某多次去信去电,余某就是不肯回来。无奈之下王某于今年1月向市人民法院章镇法庭起诉,要求与余某解除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法院依法作出了准许离婚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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