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大牛)“148”指挥中心电话铃声响起,盖北镇某村一名16岁学生王某来电,诉称自己身患肾炎需要治疗,父亲既不给治病,又不让读书,出嫁的姐姐两个月前精神失常住进医院,在无处求援的情况下,向“148”指挥中心青少年维权岗求助。 此事得到司法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分管副局长与“148”工作人员直接下村帮助求助人,通过与其父亲一番情感谈心和法制教育,其父亲终于认识到自己有义务也有责任为儿子看病、让儿子读书。 近年来,随着市关工委、团市委组织创建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进一步深入,各职能单位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各项内容丰富的维权活动,形成了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青少年维权岗从原有的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文广等五个系统拓展到质监、工商、教育等部门,并逐步从城区机关延伸到乡镇基层站、所、庭,实现了城乡结合,上下联动,以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为龙头,以青少年维权中心为核心,以各创建岗为骨干的青少年维权工作网络。 校园安全月,是公安局曹娥派出所去年5月组织辖区8所学校开展的一项特色维权活动。该月,曹娥派出所干警全面了解学校周围环境和校园内部安全保障中的实际问题,和学校负责人一起共同研讨当前学校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取缔了校园周边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摊铺和游戏机房,指导学校保安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嗣后,通过光明村法制夜校创办法制夜校青少年班,对社会上一些“有工不做,有学不上,有家不归”的青少年进行教育转化。该所还出资邮购有关青少年法律知识方面的书籍,赠送给学校,派人从省公安厅收集了近200幅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照片资料,投资千余元制作了20块宣传图板,在辖区各居委及学校巡回展出。同时,到舜杰公寓门口举办“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您服务法律咨询”活动,热情回答青少年提出的维权问题,分发400多张维权联系卡,提高学生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本领。通过“校园安全月”活动,去年辖区在校学生无一例违法犯罪案件发生,社区青少年刑事案件数量有较大幅度下降。 审查批捕是检察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的第一道关口,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决定捕与不捕,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的教育和挽救,会产生不同的效能。一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科“青少年维权岗”先后为9名涉案的未成年人开展了维权工作,对已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可以不捕的,做到尽量不捕;对一些情节严重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必须逮捕的,也不是简单地一捕了之,而是通过提审渠道,加强教育和挽救工作。去年11月,该科办理了一桩犯罪嫌疑人赵某猥亵儿童案,赵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但因其多次猥亵儿童,情节严重,不能不捕。办案人员利用提审时机,面对面做教育工作,对其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促其感悟,然后才作出批捕决定,赵某认罪,心服口服,改错意愿强烈。在审查公安部门报捕的一件盗窃案犯罪嫌疑人时,批捕科同志发现该案件中有一名学生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公安系统作了取保候审处理。批捕科同志考虑到作案时他年龄偏小,认为有必要继续做好维权工作,就及时与本院犯罪预防科联系商讨,从有利于该生的挽救、教育的实际出发,未予追捕。同时,加强与学校的联系,要求该学生的班主任负责做其日常的教育引导工作。 为保证“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走入良性发展轨道,青少年维权中心制定了《上虞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管理办法》,成立“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领导小组,做到责任落实,人员到位,计划明确,措施有力,确保维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为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去年,6个创建岗被命名为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市公安局百官派出所被评为省级第二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