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国际国内

社会广角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前期回顾

总编信箱

 

社 会 广 角


多次冲击政府部门 威胁阻碍工地施工

市法院审结一起借上访之名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案

      

本报讯 (记者 章海宁) 借上访之名多次聚众闹事、在市内外造成极坏影响的百官街道杜家村村民陈小尧、杜卫江、杜双龙等3人近日被市人民法院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审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今年6月,因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陈小尧、杜卫江、杜双龙等三人被市公安局依法逮捕,后案件移送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市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陈小尧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公开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9月至2002年5月,被告人陈小尧等人借上访为名,多次聚众闹事,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其主要事实有:2001年9月21日下午5时,被告人陈小尧等煽动部分村民在原百官镇政府围攻镇党委一名领导,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达5个多小时;2001年10月份的一天下午,被告人陈小尧等借上访为名,纠集100余名村民,围住市政府大门,堵塞交通,阻碍车辆、工作人员进出,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2002年4月23日上午,被告人陈小尧纠集部分村民,赶至本市百官街道还珠路建设工地,借口威胁阻碍工地施工,致使工程延期一个月;2002年5月24日,被告人陈小尧带领20余名村民赶到百官街道,因提出的无理要求未得到满足,又带领村民赶至市政府闹事,并围攻前来劝阻的市政府领导。在庭审过程中,三被告人对证据证实指控的犯罪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对检察机关指控予以认定。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小尧、杜卫江、杜双龙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陈小尧系首要分子,被告人杜卫江、杜双龙系积极参与者。鉴于三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向侦查机关交代犯罪事实,法庭上态度端正,认识了各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表示今后吸取深刻教训,有悔罪之意,故酌情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