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深入学习贯彻六中全会精神,笔者联系当前国税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作风的实际,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对指导我们国税机关转变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搞好服务的重大意义。
充分认识国税机关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转变职能、搞好服务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突破口来抓。我们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的重要性。 转变职能、搞好服务,是适应体制转换的需要。我国正在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换,市场经济是竞争、法治经济,各种经济利益共存,利益主体多元化,国家允许和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必须坚持贯彻“法治、公平、文明、效率”的新时期治税思想,坚决摒弃针对不同的所有制经济采取不同的税收政策的做法,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公平执法。 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是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客观需要。我国“入世”的最大变化,实质上是我国必须进一步降低关税,进一步减少非关税壁垒,同时,我国也享有WTO国家的最惠国特遇,享有这些国家给我们的低关税与低非关税壁垒的待遇,这就必须要求我们进一步统一税法,公平税负,增强税收执法透明度;必然要求我们的税务干部要努力学习,提高服务本领,不仅要学习国内的税收法律知识,同时也要着力培养一批懂外语、会电脑、精通国际税收贸易知识的新世纪的国税干部。 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依法治国的精髓,也是依法治税的精髓。 努力把握转变职能、搞好服务的侧重点和着力点,正确树立服务经济发展的观念。“经济决定税收,税收反作用于经济”,这是正确处理税收与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原则。实现职能转变,必须树立正确的经济观念和收入观念,从体制和机制入手,着力提高人的素质。 必须树立正确的收入观念,这是转变职能的保证。在新世纪初,我们的国税工作正孕育着一个重大的转折,将工作重心从组织收入为中心转到以依法治税为中心,这就要求我们在大力加强税收征管,促使纳税人及时足额申报纳税的前提下,应收尽收,应退尽退。 必须从体制和机制上入手,实现制度创新。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征管改革,实现体制创新。要大力改善征管基础,大胆采用新的征管手段和方法,不断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观念和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二是要建立、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实现机制创新。要通过科学有效的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内部管理,练好内功,要全面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要积极引进ISO9000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对税收管理实现全过程控制。 必须着力提高队伍素质。我们在组织上要为同志们学习、提高素质创造环境。 必须注重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必须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切实加强对税务行政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的监督制约,严格执法过程追究,实现“阳光下的操作”。 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切实改进作风,搞好服务,自觉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转变职能和搞好服务两者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关系。结合我们国税具体工作,搞好服务应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要体现在具体的征管查全过程。应该看到,一杯水、一个微笑、一个问题已经不是优质服务的全部内容,我们应从深度和广度上为纳税人提供更优、更全面的服务。执法要公。公正执法是对纳税人最优的服务,要公正执法,不徇私情,杜绝收人情税;要防微杜渐,甘于清苦,乐于奉献,始终保持清静自守、坦荡平静的心态,一定要心中有群众,在“私”字上胆子一定要小,要有平常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