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放) 12月23日上午,绍兴市人大代表上虞第四小组成员,视察了我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工作情况。绍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文光、我市市委副书记卢一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宣锦坤参加视察。 据介绍,目前,全市有各类残疾人3.5万余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58%,其中特困残疾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1000余人,基本能适合参加生产劳动,可扶持脱贫的残疾人有12250余人。 近年来,我市牢牢把握为残疾人服务的宗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规定开展工作,使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与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残疾人整体素质有了明显的提高。全市为805名特困残疾人实行了最低生活保障,安置5300多人就业。市政府批准投资近350万元改建了集康复、托老于一体的上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并于今年1月投入运行。市级卫生、教育、民政等部门也密切配合,对残疾人提供康复治疗预防及教育、培训等;城建部门还在市政建设中推行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走出家庭,参与社会生活创造了条件。通过各方的支持,我市残疾人的扶贫解困工作也有了新的进展。几年来,全市累计投放残疾人扶贫贷款123.7万元,募集(捐)资金(物品)144.45万元,走访慰问4712人次,受理并落实来信来访1030件次,全市上下扶残助残蔚然成风,同时也涌现了一大批残疾人自强、自立的先进典型。 绍兴市人大代表上虞第四小组的成员先后视察了上虞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上虞市自强电缆有限公司,听取了市残联关于《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介绍,充分肯定我市实施《残疾人保障法》所取得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