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余广海) 12月17日,我市召开全市坟墓整治工作会议,部署迁移坟墓工作。市委副书记卢一勤在讲话中要求,要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按时完成迁移坟墓工作。会议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赵畅主持,市委常委、副市长严永泰作了动员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樱牛、市政协副主席张法义出席了会议。 卢一勤在讲话中说,开展坟墓整治工作是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省、绍兴市关于开展“双整治”工作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改善农村投资环境的有效载体,也是推进我市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的内在需要,更是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有效途径,必须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要有争创一流的精神,明确迁移坟墓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制,把坟墓整治与当前开展的村级“学教”活动结合起来,把它作为“学教”活动的落脚点之一。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负实责,驻村干部要落实联村责任制,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坟墓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卢一勤指出,坟墓整治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一定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利用一切舆论工具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倡导移风易俗,形成坟墓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做过细的思想工作,做一家一户一人一事的工作,并讲究方法,注意针对性。广大党员干部在坟墓整治中要率先垂范,不仅自己要做好表率,还要主动做好亲友的工作,积极配合支持,自觉做坟墓整治的促进派。 严永泰在回顾我市殡葬改革一年多来成绩的基础上,动员部署了坟墓整治工作。这次坟墓整治的基本目标是:巩固殡葬改革成果,清理全市耕作区、住宅区、风景区、经济开发区、城镇(村)建设规划区范围内的坟墓及在铁路、公路、曹娥江堤塘及其他主要河道两侧100米范围内的坟墓。迁移坟墓工作到2002年1月31日以前完成。所迁坟墓提倡移风易俗,从简处理,遗骨或骨灰可以进入经市级有关部门批准的乡镇公益性墓地安葬,也可以进入由乡镇、街道统一规划设置的集中迁葬点安葬,骨灰还可以进入经市级有关部门批准的安息堂寄存。 会上,崧厦镇、道墟镇介绍了坟墓整治试点工作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