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郑友钦) 章镇镇西山村徐利平怎么也想不到,因意见不合掷了本村徐建根一石头,要赔款4000多元。 徐建根系原大勤乡(现并入章镇镇)西山村党支部书记,徐利平系该村村民委主任。6月27日下午,徐利平之弟徐某的西瓜地被雨冲毁,要求村干部现场踏看。看完现场,徐某及徐利平要求徐建根答复赔偿之事,徐建根答复要等村三委会讨论决定,从而双方发生争执。后徐建根转身离去,徐利平见状,就用石块掷徐建根,击中其背部,致其右肾挫伤。徐建根经10天治疗,花去医药费3237.20元,误工损失354元,住院伙食补贴等374元,合计人民币3965.20元。市人民法院于9月份作出判决:徐利平赔偿徐建根医疗费等人民币3965.20元,并承担诉讼费169元,合计人民币4134.20元。徐利平不服,提出上诉。11月5日,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