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放)近段时间来,我市的龙盛、龙柏、新天龙等中资企业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虞市支局申报开设外汇帐户。业内人士称,这是国家外管局放宽中资企业外汇结算帐户开立标准后出现的新气象。 按照国家外管局新标准,中资企业年度出口收汇额在等值200万美元以上,且年度外汇支出额为等值20万美元以上,享有进出口经营权,财务状况良好,两年内没有违反外汇管理规定行为的,可以开立外汇结算帐户,保留一定限额外汇收入。新标准从2001年12月1日起实行。这是我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此前,中资企业保留外汇结算帐户的“门槛”较高,中资生产企业需具备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进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中资外贸公司需具备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年出口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条件,可保留限额外汇。按照这个标准,我市无一中资企业可以保留外汇结算帐户。 今年10月份开始,经过我市外管支局的争取 ,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卧龙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新标准试点企业,并从中获益。“阳光”从10月10日在市人民银行开立美元帐户,到12月17日止,美元帐户余额64万美元。期间,公司在市人行共办理进口付汇26万美元,节约汇差折合人民币6000多元,其中单笔付汇6万美元,比购汇付汇节约成本1000多元。 据介绍,目前全市中资企业的自营出口数占全市企业自营出口数的60%。外汇进出“门槛”降低后,可以减少企业的运作成本,将为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扩大出口创造一个更为公平宽松的制度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