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5年4月13日星期日傍晚好!

 国内统一刊号:CN33-0080  http://www.shangyudaily.com  E-mail:syrb@mail.sxptt.zj.cn

点击上虞日报

关注上虞热点

讴歌上虞建设






今日上虞

经济要闻

娥江周末

虞舜文化

图片新闻

总编信箱

 

经 济 要 闻


农村税费改革给上虞带来了什么?

编者按:
    最近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我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明年要在总结经验、完善政策、加强指导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我市作为全省税费改革试点县(市),去年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指导下,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首创精神,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大胆实践,较好地完成了农村税费改革的各项试点任务。本报记者为此专门采写了长篇通讯《农村税费改革给上虞带来了什么?》,便于大家对这项改革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本报记者 陈胜龙)江泽民总书记指出:“减轻还是加重农民负担,绝不是少拿多拿几个钱的问题,而是保护还是挫伤农民积极性的问题,是促进还是阻碍农村生产力的问题,是增强还是丧失农民群众信任和拥护的问题。”

2000年4月,省委、省政府确定上虞市为全省首个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一年多来,我市遵照中央7号文件精神,深入基层搞调研,因地制宜定政策,扎扎实实抓改革,农村税费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市委书记姚作汀对此曾作了高度的概括:人民群众是高兴的,村级收入是保证的,乡镇政权是稳定的,市级负担是加重的。

65万上虞农民是今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最大的受益者。通过改革,农民人均负担从去年的187元降到78元,降幅达58.3%。尽管改革使市、乡镇、村特别是市与乡镇两级财政明显减收,但减收的资金并没有外流,而是全部落入了我市农民自己的腰包,减负实际上成了农民增收。应该说,改革带来了不少积极因素,如我市的财政可用资金反而增加了。今年中央和省级财政下达给我市的转移支付资金达2300多万元, 省级有关部门也为我市农村税费改革在资金、政策上给予大力扶持。用副省长章猛进的话来说,这项改革是政府让利农民,它是贯彻江总书记提出的“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实际行动。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村税费改革给上虞带来的不仅仅是单纯的减轻农民负担而已,更有着丰富深刻的内涵。

摸着石子过河,大胆创新实践,勇于攻坚破难,稳妥推进农村税费改革

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是改革发展中的新生事物,是大事、实事,更是难事,没有现成的模式和经验可以模仿、参照,而且改革既要牢牢把握中央文件精神,又必须从上虞的实际情况出发,这就需要敢于摸着石子过河,勇于攻坚破难,大胆地创新和实践。

农村税费改革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的调整和变革,事关农民的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改革试点中,我市加强领导,成立班子,做到摸清收支底细,完善配套政策,开展试点探索,精心组织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了上虞特色,真正成为全省农村税费改革的样板田。

合理调整“农特”两税政策,是农村税费改革的重要环节。在农业税政策调整上,我市通过大量调查研究,做到以减轻农民负担为取向,以农民认可为标准,确定了具体实施方案。按照“从实”的原则,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核定计税土地面积,对“二轮”土地承包后发生的土地变动,由市农村税费改革办公室审批调整。全市核减有税无地及退耕还林还水面积18247亩,核增有地无税面积3030亩,解决了长期存在的“有税无地、有地无税”问题。按照“从低”的原则,根据土地级差、复种指数等情况,分档确定常年亩产量,合理确定计税价格,我市比省农业税计税价格低0.04元/公斤。按照“从轻”的原则,统一确定农业税税率,根据中央7号文件关于农业税税率最高不超过7%的要求,我市确定为6%,农业税改实物税为货币税,使征收方法更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在特产税政策调整上,按照“农特”两税不重复计征的原则,对农业税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特产品,只征农业税,不征特产税;对非计税土地上生产的“农特”产品,只征收生产环节特产税,取消收购环节特产税,以利于“农特”产品贩销。

此举深受广大农户的拥护和欢迎。盛产葡萄的盖北镇农民对此更是感慨万分。税费改革前,该镇农民在葡萄田上既交农业税又交特产税,农民早就抱怨特产税缴的是冤枉税。取消特产税后,给当地农民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发展条件。盖北镇兴昌村去年人均税费负担为212元,税费改革取消特产税和其他收费项目后,人均负担为75元,减少幅度达64%。丰惠镇郑家堡村支书周焕梁说,去年村里10多亩花卉重复计税为1650元,今年新发展花卉基地270多亩,如果“农特”两税重复计征的话,那么负担确实要大大加重了,而且必将阻碍农业结构的调整。

为了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市取消了乡统筹(乡村两级办学统筹费、向农民收取的农林牧副渔教育附加、计划生育费、兵役义务社会统筹费、乡村道路修建统筹费等)、海涂抢险费、市级排涝费、农村教育集资、各种达标活动要求农民出钱出物出工的负担项目、 按农民人均收入收取的村提留和口粮田承包款、农民建房占用耕地指标使用费等收费项目,同时取消屠宰税。对依法保留的收费项目,明确办法,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我市还严格规范农村税费征收管理,明确做到“七不准”,即“不准向农民乱集资、乱摊派,不准巧立名目增加农民负担,不准代征农业税及附加以外的任何税费,不准突破农业税及附加征收率,不准平摊农业特产税,不准收税不开票、开票不收税、收税打白条,不准截留、挪用农业税和附加。”
许多农民说,税费改革明确规定了哪些可以收,哪些不能收,把政策宣传贯彻到千家万户,真正做到一道税一口清,从源头上遏制了乱收费、乱摊派、乱集资、乱罚款,伢老百姓对此拍手称快。

改革不是对政策单纯的演绎和照搬照抄,也不能不合时宜地生搬硬套、囫囵吞枣,而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在取消还是保留责任田承包款这个热点问题上,我市解放思想,敢于突破条条框框的桎梏,强调土地作为一种村集体所有的不可再生性资源,应体现其作为生产资料的特定价值,继续予以保留。事实证明,保留责任田承包款征收,依据实际,合理调整,公开招标,一举激活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税费改革后,新涌现种养大户128户,承包土地1.56万亩,投入资金3489万元,加快了传统农业向市场农业、效益农业转变的步伐。

农村税费改革激发起广大农民的投入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实施税费改革,给农民减负,其良苦用心就是为了调动我市广大农民的投入积极性,确保农民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来调结构。这实际上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盖北镇农民最先体会到改革带来的效果。该镇现有近万亩葡萄,但品种大多老化,今年当地农民投入数百万元资金,共调优结构2200多亩,其中改良新品种1600多亩,扩种水果600余亩,为明年增产增收创造了条件。

农村税费改革更让一些有扩大规模愿望但又苦于包不到土地的大户圆了发展梦。同时,通过对大田承包实行招投标,又增加了村级集体收入。如小越镇朱家滩村税费改革后,引进大户围塘养殖400余亩,大田承包收入由每亩原来的50元提高到140元,该村因此增加集体收入3.6万元。

更重要的是,农村税费改革有力地冲击和更新了广大农民的思想观念,出现了农户规模种养赚大钱的可喜现象。小越镇边墩村村委主任丁霞龙说,税费改革后,村里312亩责任田被8位农户承包搞青虾基地,过去连每亩30元的承包款都难收,现在平均每亩承包款135元。

据统计,税费改革以来,全市新发展经济作物10.7万亩,粮经比例由6:4调整到5:5。新流转土地3.34万亩,吸引投资农业的工商业主40余户,投资额7800多万元,经营土地面积达2.5万亩,促进了各地农村经济的发展。

目前,我市承包面积在10亩以上的种养大户达1483户,总承包面积10.6万亩,占全市计税土地面积的23%。面对种养大户日益升腾的创业激情,我市适时出台《上虞市农业种养大户减征农业税及附加暂行办法》等鼓励政策,明确规定对种养大户5年内给予减征:对承包面积10至30亩的种养大户,按5%的税率征收,比一般农户减少一个百分点;对承包面积在30亩以上的种养大户,按4%的税率征收,比一般农户减少2个百分点。

农村税费改革用制度进一步规范行为理顺关系,确保了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和基层政权稳定

税费改革对我市农民来说,减负最实惠的是取消了向农民收取的农林牧教附费及农村教育集资,给农民带来了实实在的利益。改革前,农家子弟上学除缴纳正常学杂费外,还要承担一学年人均300元的统筹费,超出了不少贫困农民的承受能力。改革后,如何保证农村教育事业发展又是面临的最大问题。我市大胆改革教育经费管理体制,把乡镇九年义务教育经常性经费上收市统一管理,规范农村教育收费,实行预算外资统筹及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财政统发,从而确保农村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确保农村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转及社会事业发展,我市建立了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安排资金,重点支持民政优抚、计划生育、民兵训练和经济薄弱村的经常性开支。对贫困山区乡镇干部的工资,实行财政统一发放,确保工资足额到位。此外,对少数经济薄弱村的村干部工资、五保户供养及村级基本支出采取市、乡镇两级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给予适当补助解决。同时,加快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减轻乡镇财政负担。

确保农村基层稳定,需要有一定的资金来源。我市村级集体收入除了保留责任田承包款外,还把农特两税附加比例确定为正税的20%,返还到村。对于原先各类费用由村级集体支付而言,减负其实更是减在村级集体上,现在不仅无需再代缴各类费用,而且返还的资金可用来为改善村级基础设施建设出力了。

对于我市许多农民来说,他们感到满意的不仅仅是税费改革后的减负问题,更多的是农村民主政治氛围的形成,农民当家作主意识的日益强烈。税费改革后,对村内兴办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和劳务实行“一事一议”,把权力交给农民,由群众来决策,扩大了村民自治的权力和范围,赋予村民有更多的参与权、选择权、审定权,做到了“村里事村民议、村里帐村民管”。如沥海镇新联村按照“一事一议”办法,打算多渠道筹措资金80万元,用于硬化全村5.3公里道路,广大村民表示拥护和支持。

农村税费改革密切了干群关系,使乡镇和村干部有更多精力为农民服务

税费改革前,每逢税费征收时节,需要乡镇和村干部苦口婆心地上门作工作,工作量大且效果较差。有的乡镇为了收足费,乡镇干部几乎成了催费员、讨债员和垫款员,一年内有七、八个月在催款收费,甚至有二、三个月的工资要垫付联系村和农户的费用。可以说,收税费成了压在乡镇干部心头沉甸甸的“一块心病”。

税费改革后,许多乡镇干部反映,好像有一种“松绑”的感觉,使他们从单纯而又繁忙的催款催粮中解脱出来,减轻了基层干部的工作压力,减少了干部与群众的利益磨擦和矛盾,使乡镇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为联系村发展经济、办实事等出谋划策。而全市数千名村干部也不会因收费而得罪邻里乡亲,坏了邻里和气。

在税费改革中,我市从严格规范收费做起,向农民讲清道理、讲透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农民的权利和义务,真正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众的关心扶持,使广大农民懂得缴“皇粮国税”是天经地义的事。全市绝大多数农民都能自觉缴纳税费,不少村甚至出现排长队缴纳税费的可喜现象。梁湖镇的一位镇干部说,过去征收农业税需要几个月时间,现在不到一个月就能完成任务,大部分村仅用了一个星期时间,这充分表明了广大农民对税费改革的拥护和支持。
如今,镇村干部可以集中时间和精力,为农民提供诸如种子种苗、信息技术、农产品加工销售等方面的服务,及时帮助农户解决生产生活中碰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通过各种有效的为农服务,促进干部作风的好转,使干群关系更加密切、融洽。如丰惠镇抓住税费改革和粮食购销市场化的契机,主动为农户提供各种服务,共举办青梅、青虾、东亚全蝎等培训班20多期,农民受训人员达2500余人,农技人员进村入户数达400多户,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户调整种养结构、发展区域特色农业的积极性,使该镇青梅、青虾、花卉三大基地面积分别达到8650亩、3910亩和1680亩。特别是引导农民理顺产销关系,向产业化方向发展,创办了青梅加工厂,为青梅生产实现增产增收创造了条件。

……

农村税费改革调整了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应该看到,我市税费改革后,确实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诸如财政收入来源、教育投入资金来源减少等。但是,税费改革已让上虞农民提前喝上了头口水,最早得到实惠,最早减轻负担,最先领略改革的魅力。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进一步完善各项配套政策,特别是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加大,农村税费改革必将为推进我市农业和农村现代化建设起到无可估量的作用。

 

 

本站网页版权属上虞日报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镜像
 建议使用IE5.0,800*600分辨率浏览   技术支持 Email;syzd@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