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县域“点对点” 危废“再生金”
上虞—新昌打通绍兴首条危险废物定向利用通道
本报讯 (记者 张汉锋) 4月,春光正好。在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一辆载有废钯炭催化剂的专用危废运输车,缓缓驶出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厂区,一路向南奔赴位于新昌县的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车上运输的并非普通工业废料,而是曾令企业头疼的危险废物。如今,它们正沿着绍兴市首条跨县域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通道,即将在催化剂的活化装置中“重获新生”。
“过去花钱处理,现在变废为宝,多亏了绍兴、上虞、新昌三地的环保部门,帮我们打通了这条‘黄金’通道。”企业EHS部经理任兴荣笑着说。
废钯炭催化剂(HW50)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常规流程,企业需要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不仅费用高昂,还浪费了其中宝贵的贵金属资源。实际上,这种废催化剂经过活化处理后,其中含有的钯金属具有极高的再利用价值,而企业新昌生产区恰好建有成熟的催化剂活化循环利用装置,具备内部消化的技术条件。
“能不能内部循环利用?”抱着这个想法,去年10月,企业找到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随即得到高度重视。
“早在2023年,浙江省就出台了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政策,区内已有两个成功案例,企业的想法完全可行。”生态环境上虞分局固废中心负责人陶超平介绍说。可当分局进一步研究政策细则时发现,企业产生的废钯炭催化剂并未被列入“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的危险废物类别名录。这意味着,若想实现这一危险废物的跨区域定向利用,必须打通政策堵点,既要争取名录增补,还要确保运输、利用全过程环境风险可控。
面对困难,生态环境上虞分局没有止步于“政策不允许”的结论,而是主动担当、靠前服务。此后几月,分局不仅为企业提供全方位政策指导,帮助系统评估并控制潜在的环境风险,就危废跨县域转移审批、利用单位资质豁免等核心问题反复沟通、逐条对账,确保每个环节合规、高效。
2025年底,在市、县(区)两级环保部门的联动支持下,成功完成新和成废钯炭催化剂跨区定向利用备案,并对利用单位实施经营许可豁免管理,彻底打通“危废—资源—产品”资源闭环。
2026年初,首车废钯炭催化剂顺利从新和成上虞厂区运抵新昌厂区,全程在环保监管平台下实现闭环运输、定点接收、定向利用。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两次‘点对点’运输,全程安全、稳定,各项指标均符合要求。”任兴荣说。据初步测算,打通“点对点”利用通道后,每年可为企业带来超过3000万元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危废处置的环境压力和风险也显著降低,真正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