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绍兴高博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我局决定对编号为2013-1-1426《认定工伤决定书》予以撤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该撤销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
公 告
绍兴高博旅游用品有限公司:
我局决定对编号为2013-1-1426《认定工伤决定书》予以撤销,现依法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该撤销决定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0日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公告期满之日起6个月内向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