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1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2月12日启用。启用后将对①“机动车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②“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③“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④“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⑤“机动车通过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⑥“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⑦“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5年12月3日
|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 法行为 |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抓拍违 法行为 |
| 1 | 上虞逸园路孝德广场前 | ① | 8 | 上虞江西路博文路口 | ④⑤⑥⑦ |
| 2 | 上虞逸园路城南桥下路口 | ① | 9 | 上虞江西路聚英路口 | ④⑤⑥⑦ |
| 3 | 上虞逸园路曹娥里北门口 | ① | 10 | 上虞江西路永祥路口 | ④⑤⑥⑦ |
| 4 | 上虞英台路高丰家园前 | ① | 11 | 上虞人民大道西段兴业路口 | ④⑤⑥⑦ |
| 5 | 上虞丰惠人民路与百灵路交叉口 | ① | 12 | 上虞峰山路英台路口 | ④⑤⑥⑦ |
| 6 | 上虞丰三路丰惠镇中门口 | ② | 13 | 上虞崧厦西大街振欣路口 | ④⑤⑥⑦ |
| 7 | 上虞章丰公路文化路口 | 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