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1.本区户籍未参加职工医保的人员;
2.持有上虞区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3.本区学校、幼儿园在册的非本区户籍的学生(儿童);
4.父母一方为本区户籍居民或持有上虞区颁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的学龄前儿童;
5.与本区居民结婚或本区从事宗教教职的非本区户籍人员;
6.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筹资标准
(一)在虞高校大学生
1.18周岁以上人员(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筹资标准每人每年67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25元,大病保险55元,长护险9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3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8元,大病保险22元,长护险3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54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7元,大病保险33元,长护险60元)。
2.18周岁以下人员(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筹资标准每人每年58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525元,大病保险55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78元,大病保险22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480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447元,大病保险33元)。
(二)其他城乡居民
1.18周岁以上人员(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1日之前)筹资标准每人每年2015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25元,大病保险100元,长护险9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78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8元,大病保险40元,长护险3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337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17元,大病保险60元,长护险60元)。
2.18周岁以下人员(出生日期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筹资标准每人每年1925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825元,大病保险100元),其中个人每人每年缴纳648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608元,大病保险40元),财政每人每年补贴1277元(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17元,大病保险60元)。
3.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社会散居孤儿、享受基本生活费的困境儿童、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民政部门在册的农村“三老”人员、民政部门在册的原精减职工享受定期定量补助人员;经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按规定享受医疗保障的优抚对象;经残联认定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在二级及以上的人员;卫健部门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其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区财政和乡镇(街道)财政分别补助50%。
三、缴费时间
2025年9月1日起至12月20日止。
四、缴费方式
1.使用近亲属家庭共济方式缴费
(1)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浙里医保】—【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模块为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进行家庭共济绑定。近亲属需为浙江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2)已与浙江省内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绑定家庭共济关系的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可由省内近亲属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发起,使用其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缴纳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方式一:可通过【浙里办】APP中的【浙里医保】—【我要备案】—【历年账户家庭共济】—【城乡保费代缴】模块→选择【我帮他人缴】→点击【为他人缴费】输入近亲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为【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选择亲属关系,点击确认跳转到缴费页面,确认支付后即可完成由共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代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费用。
方式二: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选择【我帮他人缴】→点击【为他人缴费】输入近亲属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选择对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待缴费明细→选择支付方式为【近亲属医保个人账户代缴】→选择亲属关系,点击确认跳转到缴费页面,确认支付后即可完成由共济绑定人的个人账户代扣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费用。
2.签约银行批扣缴费
区内支持签约批扣的银行有:农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信银行、绍兴银行、招商银行。参保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与银行签订扣款协议,或至就近银行网点办理签约手续。
3.线上缴费
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为自己或帮他人缴费。
4.线下缴费
参保人可就近到支持银行签约批扣的银行网点窗口或税务窗口办理缴费。
五、待遇享受时间
1.参保人员在集中参保期足额缴费后,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未在集中参保期参保缴费的居民,缴费未中断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2.参保人员已缴纳次年城乡居民医保费用,尚未进入待遇享受期,发生户籍迁出本区或死亡或参加职工医保等情形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退费手续;已进入待遇享受期(即2026年1月1日0时起)的,费用不予退还。
3.新生儿在出生3个月内(自出生之日起90天)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
特别提醒:
1.2025年未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如需参加2026年度我区城乡居民医保,应持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市民)卡(无证件的人员携带户口本;请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2026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较2025年度有所变化(非在虞高校大学生),18周岁以上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78元,18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年缴纳648元,参保人员如选择银行签约卡自动扣缴费用,请在正确的银行签约账户内足额缴存费用便于扣款。银行签约扣缴账户为银行签订医保缴费扣款协议的有效账户,为防止存错金额影响扣款,请及时与税务部门或银行确认签约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