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全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一封信
全区电子商务经营者:
根据“浙江公平在线”监测情况,结合12315投诉举报数据统计,近期,我区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存在涉嫌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信息,被投诉举报频次渐高。主要表现其在网络经营(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商城、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的产品未经权利人授权擅自使用权利人名下的注册商标,或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产品名称并使用在产品宣传和销售上,涉嫌违反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为规范市场秩序,有效防范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发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现对广大电子商务经营者提示如下:
1.开展自查自纠。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对销售商品、宣传、商品包装、网页网店等宣传媒介进行全方位核查,排查是否存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行为。如有,请立即停止,防止出现不必要的损失。
2.加强自律培训。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严格遵守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提升知识产权意识,依法合规经营,防范知识产权法律风险。
3.加强权益保护。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包括知识产权创造、申请、维护、运用和保护等环节,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机制,制定应对侵权行为方案预案,一旦发现侵权,迅速采取行动,依法依规保护自身权益。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