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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保障残疾人就业举措

  1、培训服务:区残联每年为有培训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免费提供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开设针对性的职业技能课程,提高工作技能,提升就业竞争力,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增收。如有培训需求的残疾人可向乡镇(街道)或区残联申请。

  2、灵活就业补助政策:上虞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的灵活就业残疾人(包括以个人灵活就业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已按就业困难人员身份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或领取过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在相应期限内不得享受残疾人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补助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两项。

  3、创业补助政策:持有《残疾人证》的上虞户籍残疾人,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的在绍范围内初次创业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正常经营并以注册单位名义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残疾人(不包括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首次申领应在登记注册5年内),给予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连续缴纳社保费满1年的再给予1万元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对于申请创业资金贷款的残疾人创业者,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财政全额贴息,具体按照《绍兴市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绍银发〔2022〕61号)执行。


上虞日报 专版 00004 政府保障残疾人就业举措 2024-11-21 上虞日报2024-11-2100012 2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