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祖训办春晖
1908年陈春澜在小越横山建办小学堂,圆了为家乡建校办学的心愿,并亲自给学校定名“春晖学堂”,表达了自己“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的心声。时隔10年后的1919年,年已82岁的陈春澜为实现“拟办至中学程度为止”的夙愿,欣然接受王佐、经亨颐建办私立春晖中学的建议。这年的12月2日,他在横山家中“备筵相招”,与上虞各方贤达和至亲好友庆贺春晖中学校董事会成立。这天,也成为陈春澜人生中的又一高光时刻。校董们一致决议“是日为创立纪念日”,陈春澜为校主,推荐经亨颐为校长。春晖中学校形成了由校主、校董事会、校长三位一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为保证长久稳定高质量地办好学校,陈春澜特立家训:“春晖中学校一定要不遗余力办好办下去,春晖中学校事务一定不得干预,春晖中学校发展一定要尽心尽力支持。”然而,就在学校开始规划之时,1920年2月14日,陈春澜带着未竟心愿溘然长逝,让人扼腕痛惜。
1922年初,经过一年多的建设,春晖中学校已基本完工,初具规模,基本建设和置办教学设施耗资10多万元,已基本用尽当初《春晖中学校计划书》中所提“能有12万元就会圆满无缺”的经费。这样,学校还未开学就遇到了严重的经费问题。经亨颐校长在《呈校董会议案》中,对解决经费提出“如一定要保守‘春晖’二字……只有创立继承人继捐5万元,再免息借给本校20万元,仅以得息补常年费,不算本校基金”。否则,应改为“白马湖中学”。
作为春晖中学校创立继承人、当时33岁的陈秋山面对学校困境,遵循祖训,勇于担责,想方设法筹取落实办校经费,确保学校正常开学和长久发展。陈秋山解决办校经费的来源,从春晖中学最早的校务主任、后任代理校长、也是最后一位主任校董章育文,在1955年写给当时春晖中学领导的信中,可知其来龙去脉。信中明确写道:1、闸北水电681.5万股,2、统益纱厂25万股,3、中一信托5000股,4、萧绍嵊10184股,共计各类有价证券七百多万股都在春晖中学名下。这是从上世纪二十年代到五十年代,春晖中学公立前一直在以领取股息补充“常年费”的办校经费。从中可以看出作为新校主的陈秋山,在解决办校经费时考虑问题的长远和全面,保证学校能如老校主祖父陈春澜所愿,“长久稳定高质量办下去”。
历史往往在不经意间被改写。春晖中学校正式动工前,还有过将建设校址从小越横山改变为驿亭白马湖畔的插曲。陈春澜先生在世时的原定方案,是把春晖中学建在家乡横山南麓,这样可与早年已建成的春晖学堂连成一片。
先生过世后,学校进入正式筹备阶段,考虑到横山地处偏僻,不宜长远发展,主任校董王佐和多数校董认为“应择交通较便之处为善”,“陈氏一方面亦主张此说,遂决议改易”。这样,春晖中学校的建设来到“四周环以湖水,与西斗门车站相去不过二里许,即距县治亦较横山为近,交通便利,最为相宜,而且山水清秀,风景甚佳……实为全邑胜境之冠”的白马湖畔。
现在看来,正是因为继任校主陈秋山从大局出发,充分尊重学校董事会的决定,全力支持学校改址建设,春晖中学校才有了“天时地利人和”的发展。也才有了朱自清《春晖一月》中的“湖在山的趾边,山在湖的唇边……”,才有了夏丏尊的《白马湖之冬》这样“心不似冬”的志趣,亦有了朱光潜的《无言之美》这篇文艺美学论文,以及丰子恺早期漫画的典型名作《人散后,一勾新月天如水》……
1928年,在已办初中部取得成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发展需要,更好满足学生学业需求,时任代理校长范寿康提议再办高中部,经校董会作出决议,陈秋山完全赞成,并一次拿出15万元用于继办高中部所需,使春晖中学成为名副其实的完全中学。陈秋山接力祖父在春晖中学办校史上留下了浓重的一笔,学校也由此进入全盛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