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消防安全提示
国庆佳节即将来临,客流、物流相对集中,群众聚集性活动频繁,火灾风险增加。上虞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市民朋友欢度佳节的同时要提高警惕,注意消防安全。
一、社会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严禁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商场、市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按规定安排人员值班巡查,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保持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三、建设工地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动火、动焊前,要清理作业点及周围易燃、可燃物,配备灭火器具,明确现场看护人,做到现场动火不离人,电气焊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持证上岗。
四、进入公共场所,要留意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入住宾馆酒店,要实地踏查和规划逃生路线,熟悉掌握灭火器、应急包、防烟面罩等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
五、时刻注意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做到“三清三关”,人走电断、火熄、气关,及时清理阳台、厨房、通道、屋顶露台、储物间内易燃物品。
六、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在走廊、楼梯间、楼道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不私拉乱接充电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七、外出驾车或乘坐客车、火车、轮船等各类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不得在车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八、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防止飞火引发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