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补先到先得,最高补贴2万元
我区适老化改造工作已启动
本报讯 (记者 冯楠) 日前,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根据省民政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浙江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细则》,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开展的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已在我区正式启动。
据了解,该项补贴专门面向居住在上虞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遵循“一户一改”“先到先得”原则,即以老年人家庭为单位,每户只能申报一次,由老年人家庭自主申请并负责质量控制,根据实施改造申领先后顺序进行补贴,至补贴资金用完为止。
在具体补贴标准上,60—79周岁的老年人补贴50%,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补贴60%。每户补贴总金额最高不超过2万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按照《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购置目录内的物品和材料方可补贴,委托第三方提出单件产品指导价。按单件购置成交价格核定补贴,成交价高出指导价部分不予补贴。同一房屋不可以同时享受居家适老化改造和旧房装修(厨卫局部改造)两类补贴,消费者可从高选择。每户购置目录内的改造类物品和材料,不低于购置总金额的15%(最低1000元),没达到标准的不予补贴。另外,人工费用也不列入补助范围,至于改造所需的水泥、黄沙、涂料等辅助材料可以补贴。
在改造前,老年人家庭首先要通过“浙里办”—“浙里康养”—“适老化改造”客户端提出申请,按要求上传老年人身份证、拟改造住房地址及房产证(产权证、宅基地、廉租房、公租房等相关证明)、申请承诺书。具体操作可由子女或乡镇、社区工作人员代办。经房产所在地民政部门予以备案,依托“浙里康养”数字化应用生成“申购优惠码”。其中需要特别提醒的是,申请一旦提交,不论是否成功,均视为一次申请机会的使用。每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共有两次机会,所以请确认申请资料无误后再提交。
通过申请后,老年人家庭可自行选择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且具备建筑、装修、辅助器具适配等服务资质的企业,并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中应当明确改造期限、改造内容、购置物品材料清单、质保维护期和安全协定等内容。在具体改造时,改造企业根据协议约定内容,入户实施改造。
完成改造后,由老年人家庭上传《适老化改造所用物品材料清单》,需由改造家庭、施工建设单位等相关方审核签字确认,接受监督。并通过“申购优惠码”上传改造合同、购置物品材料清单及发票、支付凭证及补贴银行账号。
据了解,本次适老化改造活动补贴时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如补贴资金提前用完,将发布结束公告。具体详情可关注“娥江晚晴”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