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和透明的办事原则,根据《绍兴市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和《上虞区公共租赁住房常态化配租方案》的规定,近期我局对合同到期的保障对象组织了年审,并会同民政对申请家庭的财产、婚姻等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天(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对象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盖章或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或直接来电、来访至我局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电话:82001217,地址:百官街道迎宾大道126号)反映。
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