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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要闻

水土资源优化配置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我区水库有了国有“身份证”

  本报讯 (记者 陈婷 通讯员 苏紫瑶 阮天烨) 近日,丰惠镇东风水库取得全市首本小型水库国有不动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区水库国有确权登记试点工作迈出了突破性的一步。

  今年,自然资源部和水利部首次在全国选取9个水库不动产权登记试点地区,绍兴市入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本着积极盘活水利资产,创新水利投融资机制,做大做强国有资产的目标,积极开展水库国有确权登记。

  我区共有51座小型山塘水库,这些水库建成时间较早,目前基本由各乡镇街道管理。实地了解情况后,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人立即组织相关人员会商,分类梳理不动产登记路径。

  在水库国有确权登记过程中,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牵头组织联席会议,建立协作机制,联合下发《绍兴市上虞区水库不动产登记试点方案》,制定《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工程不动产登记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审批流程。方案中以明晰产权、赋权释能为核心,“定归属、建体制”,为水库颁发不动产权证。针对跨市(区)、乡镇情况复杂的水库,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经过实地踏勘、分析梳理,形成“一座一方案”,进一步强化水库产权管理,基本形成权属清晰完整、管护责任落实、经营活动规范的水库管理体制,助力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

  东风水库位于丰惠镇丰南村,于1959年兴建,是一座以灌溉、供水为主的小型水库。工作人员实地踏勘水库周边,进行测量,对照确定水库主体和面积,并联合水利局和丰惠镇丰南村,召开村民大会,现场确定水库归属问题。

  “一般的水库都是集体资产,但是集体资产是不可以上市流转的。水库的国有确权有着重大的意义,也让水库变得更‘值钱’。”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王唯娜介绍,水库国有不动产权证书的颁发既不影响水库经营,还可以为村民带来一定资金补助,同时也是深入探索盘活水库资产,水利投融资机制创新之举,让水利工程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乡村振兴,助力共同富裕。

  目前,我区已陆续完成丰惠镇东风水库、陈溪乡背向水库和杜家畈水库确权登记发证。接下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将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推进示范引领,持续深化水库不动产登记改革,做好水库国有权证办理工作,为有效盘活闲置资产,实现我区自然资源资产化、增值化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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