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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民生

上虞一企业被立案查处

叉车居然也“套牌”

  本报讯 (通讯员 陈节华 记者 孙海燕) 听说过汽车“套牌”,没想到叉车居然也“套牌”!近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检查时查处了一起叉车“套牌”案件。

  当天,执法人员对辖区一工程机械企业检查时,发现其正在使用的一台悬挂车牌为“场厂内浙D31130”的叉车,外观老旧、破损明显,加之该企业名下并无登记叉车设备,存在诸多疑点。经现场核对发现,上述车牌对应叉车的登记信息与该叉车不符,为另一厂区的一台叉车所有,且企业无法提供这台叉车对应的有效检验合格报告及登记手续。

  经调查,涉案叉车是从个人处二手收购而来,未取得任何设备资料,又因企业特种设备合规使用意识不强,管理工作不到位,导致使用了悬挂“有效”车牌的未经检验叉车。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作出罚款3.1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套牌叉车的使用影响监察人员正常监督检查的同时,更是为企业生产经营埋下安全隐患。在“三区(即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使用的叉车属于特种设备的一种,需要检验合格、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方能使用。企业应避免侥幸心理,勿要使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检查,时刻绷紧安全之弦,做好特种设备安全自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患于未然。

  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紧盯此类使用不正当手段规避检查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守护安全生产底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叉车居然也“套牌” 2024-07-08 22525877 2 2024年07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