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绍兴市上虞区劳动模范和
绍兴市上虞区模范集体称号的决定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关于授予绍兴市上虞区劳动模范和
绍兴市上虞区模范集体称号的决定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和单位:
近年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的重要指示,各行各业涌现出一大批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和模范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决定授予丁泽成等40名同志“绍兴市上虞区劳动模范”称号,授予风情街夜市管理团队等9家单位“绍兴市上虞区模范集体”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劳动模范和模范集体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努力拼搏、再接再厉,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再建新功。全区广大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大力倡导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风尚,爱岗敬业、实干为先,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绍兴市上虞区委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
202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