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污染隐患 做环保“守夜人”
生态环境分局开展夜间执法确保环境监管无缝隙
本报讯 (记者 沈嘉玲) 4月26日晚上7点,生态环境分局杭州湾经开区中队会议室内灯火通明,杭州湾上虞经开区涉气专项执法检查暨2024年“飞鹰1号”夜间执法专项行动蓄势待发。
“再次强调,一定要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把突出环境问题‘清零’进行到底。”随着此次专项行动负责人、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队队长顾晓晓的一声令下,10余名执法及监测人员即刻出动,分成3组对杭州湾上虞经开区涉气、异味重点管控企业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夜间执法检查,并依托大气环境立体走航车对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进行走航监测,通过区域污染物分布情况检测,对问题区域(企业)进行快速、准确的定位和识别。
当晚,执法人员采取事先保密、不打招呼、不发通知、不定时间、当场取样的方式,深入现场对企业重点产生异味的车间、废气处理设施、废气在线监控室等点位开展指导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生产环节、原料贮存环节、污水处理、危废贮存等重点环节废气收集处理情况,对企业重点异味问题开展溯源排查,依法打击偷排漏排,影响大气环境质量违法行为。此外,监测人员还重点对企业蓄热式热力焚化炉进行采样,后续将对臭氧、非甲烷总烃、烟温等指标进行化验,检测是否存在废气偷漏排现象。
在对纬七路一家企业的废气在线和手工监测数据进行实时比对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企业存在厂区巡查频率不够、检测因子缺项等问题,立即开具生态环境现场监察记录单,要求企业限时整改,并提高认识,增加厂界巡查频次,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运行,确保厂界无异味。
直至深夜12点,此次夜间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共检查企业6家,发现问题5个。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当场整改的,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纠正;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民生,改善生态环境就是改善民生。今年以来,生态环境分局始终坚持日查、夜查相结合,线上、线下一体化联动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生态环境分局将坚持执法与服务并重,注重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的标准推动污染防治向纵深发展,用生态环境“高颜值”成就生活“高品质”,为全面建设“青春之城”绘亮生态绿色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