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烧秸秆,守护“上虞蓝”
区综合执法局开展秸秆禁烧专项整治行动
本报讯(记者 蔚香 通讯员 孙杰) 春季树木修剪正当时,但剪下的枝叶往往被就地焚烧,不仅污染空气,也容易诱发火灾。连日来,区综合执法局联合各乡镇街道建立巡查队伍,因地制宜开展常态化巡查,同时建立“发现-处置-执法-宣传”全流程闭环机制,用“城管蓝”守护“上虞蓝”。
据悉,区综合执法指导办出台《秸秆焚烧办案指引和模板》,从业务层面指导属地执法中队全力配合乡镇街道进行执法办案,同时加大普法宣传引导,多措并举筑牢秸秆禁烧的第一道防线。
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区综合执法局连续展开多次执法行动,严肃查处露天焚烧违法行为,维护市容市貌和环境清洁。在小越街道,执法人员根据线索确认了一起露天焚烧违法案件,当事人在越中村承包土地上进行树枝、杂草清理工作时,因外运不便,直接就地焚烧。执法人员对其多次进行劝导及法规讲解,当事人依旧我行我素,被执法人员开出500元罚单。同样在杭州湾上虞经开区,综合执法局杭州湾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两处烟雾明显的违法焚烧现象。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责令立即停止并扑灭火源。
秸秆禁烧作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除了严肃执法,更需要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对此,区综合执法局提出倡议,希望大家响应号召,自觉做到不焚烧秸秆、不乱堆乱放秸秆,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人人争做资源循环利用、变废为宝的带头人。
接下来,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严格落实省市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要求,进一步加强与各镇街的联动,配合完善秸秆禁烧行动方案,从源头上遏制火点发生率,协助各镇街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共同守护“上虞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