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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综合

区市场监管局

开展眼镜店质量抽检行动

  本报讯 (记者 俞洁 实习生 罗涵意) 8月25日,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眼镜店产品质量抽检行动。

  本次眼镜抽检,由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联合绍兴市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随机走访了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小越街道的部分眼镜销售单位,填写产品抽样单并封取样品,对7批次近视眼镜和3批次老花镜的质量情况开展抽检。重点对定配眼镜产品的镜片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透射比、光学中心水平偏差、光学中心与瞳距单侧水平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装配质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检中,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要求眼镜经营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规范经营,严把进货质量关,严禁夸大治疗功效等虚假宣传行为和销售无合格证明、无中文标识的产品、无厂名厂址的产品,切实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下一步,该局将及时跟进监督抽检结果,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严肃查处,进一步规范眼镜制配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戴上安全放心的眼镜。


上虞日报 新闻·综合 00002 开展眼镜店质量抽检行动 2023-08-28 20548204 2 2023年08月2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