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破地域管辖限制 案件就近快速办理
上虞全面推进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
本报讯 (记者 王淋玲 通讯员 章丽丹) 近日,顾某为追索劳动报酬,到上虞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法律援助。因欠薪单位系区外企业,按照属地管辖原则,顾某应当向属地法律援助中心提交申请。但上虞区劳动人事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审查后认为,顾某一案符合“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相关要求,当即启动跨区域受理、跨区域审核,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于当日指派法援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据悉,“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直接受理审查原依法属于本市其他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审查的案件,当事人在绍兴市域内申请法律援助,实行“谁接待谁受理谁审查谁指派”。该项工作是2023年浙江省民生实事项目,也是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推进法律援助惠企便民、促进法律援助供给均衡化、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的重要工作举措。
为全面推行“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协同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在窗口醒目位置详细介绍“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的具体内容和受理条件。组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各村社区干部开展业务培训,重点针对市域内通办政策和工作要求进行系统讲解,确保精准判别市域通办案件,做到应收尽收。同时,精心制作易拉宝、宣传折页等宣教资料,在法律援助接待处、公共法律服务站等受理场所公示法律援助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等信息,并以各司法所的普法宣传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群众知晓率。
随着“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的全面推行,我区打破地域管辖限制,有效解决部分居住地、劳动场所不固定的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多次跑、来回跑的现象,满足了群众对法律援助就近办理、快速办结的需求。对符合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的申请人,也全面落实减材料、减环节、减跑动等便民服务和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容缺受理、主办责任制等工作机制。据统计,截至目前,区司法局已受理“法律援助市域内100%通办”案件6起,办结1起,受理、承办满意率达100%。下阶段,我区将完善数据采集,做好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信息录入和进展更新,确保市域通办案件高质量办结,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申请由“最多跑一次”向“就近跑一次”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