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上虞区水利局为切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暂存暂付款项管理,规范暂存暂付性款项,拟对2011年以前的11笔保证金进行公告并清理,请相关债权人自2023年6月10日起30日内携带证件及保证金收据、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向上述单位申报领取保证金,届时将对其进行清理。拟清理保证金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