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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信息权利不得侵犯

上虞案例入围省级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件

  本报讯 (记者 赵晶晶 通讯员 罗锦)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铁拳”“亮剑2023”第四批典型案例(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系列),我区查处某托管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成功入选,进一步发挥典型案件示范作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关于校外托管服务公司、装修设计公司的投诉举报,称频繁接到骚扰电话,询问家中子女是否需要托管服务,是否需要提供装修设计服务。

  调查发现,部分装修设计公司为拓展业务,挖掘潜在消费者,自行收集了一些含有小区名称、房号、姓名、联系方式、面积等内容的个人信息。部分校外托管服务公司自行收集了一些含有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的学生个人信息,并在未经消费者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通过销售人员拨打电话形式向其推销装修设计业务或托管服务。

  当事人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后,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通过拨打消费者电话或添加微信方式,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拓展业务,涉嫌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权利,且案件中当事人违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数量已达到相关法规规定的追诉标准,基于此,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将当事人移送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就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过程中,享有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的权利。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或者滥用,会造成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损害。截至目前,我区已查处4起侵害消费者依法得到保护的个人信息权利案,已查明涉案个人信息24179条,处罚没款32000元。其中2起因当事人均涉嫌刑事犯罪,已依法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本次入围省级典型案例的就是个人信息权利侵犯案,在信息化过程中,保护个人信息刻不容缓。”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打击侵害个人信息权利案件,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做好自我保护,谨防个人信息泄露。如个人信息安全受到侵害,要及时要求经营者停止侵害行为,并可拨打12345、12315电话投诉举报。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个人信息权利不得侵犯 2023-06-06 9772735 2 2023年06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