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国企总审计师
制度有了创新突破
区管国企内审管理得到有效规范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蔚香 通讯员 夏桑桑) 3月3日,记者从区审计局获悉,自去年实施总审计师制度后,我区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审计项目13个,发现问题80个,同比增长44.45%和31.15%,初步显示出总审计师制度对区管国企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
“之所以取得良好成绩,是因为我区摒弃照本宣科,对症下药进行改良。”审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制度实施前就曾召开专题研讨会,分析树立我区国企的主要特征问题,从而提出了“新任一批、转任一批、兼任一批”配备模式,明确国企总审计师职位设置、职责权限、履职评估等办法。去年4月绍兴市首个总审计师配备完成,并将6家区属正科级国企、6家区属副科级国企纳入配备范围。同时,创新构建国企内审干部挂职锻炼、经验交流、外出培训工作机制,重在提升内审人员实战水平。
总审计师作为国有企业班子成员,协助管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常态化”“全覆盖”工作体系势在必行,我区在“三定”方案中明确内审机构职能,建立健全内审机构、配备专职内审人员、出台完善制度等,有效促进区管国企规范内审管理。
制度落实之后,我区加速完善内审评价体系,建立国有企业总审计师工作履职评估机制,全面考核总审计师职责的履行情况,并采取日常监督、审计项目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国企的内部审计情况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领导干部经责审计评价及年度考核依据,推进机制长效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