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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新闻·民生

个税年度汇算下月开始

纳税人可通过手机APP、
税务局网站等办理

  本报讯 (见习记者 蔚香)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即将开始。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显示,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

  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附加扣除等项目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据了解,办理方式有自行办理、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受托人办理三种,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办理方式。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个税APP及网站,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

  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须办理汇算:一是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是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是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是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纳税人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项目?公告指出,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办理汇算等方式办理;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上虞日报 新闻·民生 00003 个税年度汇算下月开始 2023-02-10 上虞日报2023-02-1000003 2 2023年02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