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禁”倒计时,区市场监管局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单位
加强严查严管 确保落实到位
本报讯 (记者 赵晶晶 通讯员 王诗佳) 《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自2023年2月6日(正月十六)零时起,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禁止销售烟花爆竹。随着“双禁”进入倒计时,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抓紧开展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宣传,确保“双禁”工作落实到位。
行动中,执法人员对当前仍在销售的烟花爆竹产品进行检查。主要查看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合格证等信息,严禁销售“三无”产品;核查进货票据、供货方资质许可等,确保进货来源合法合规、可追溯。
烟花爆竹销售需凭《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当前经营者持有的许可证于2月5日到期,到期后将不再提供延续换证。执法人员重点向经营者强调许可证到期一事,提醒经营者合理安排进销数量,如到期之后再销售,将构成无证经营的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经营者,不再从事烟花爆竹销售后,要及时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相应的营业执照。
“目前全区尚有100余家单位的经营范围包含有‘烟花爆竹’,双禁之后将会及时跟进这些经营单位的信息变更,保证市场主体信息的准确性。”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区市场监管局将不间断对烟花爆竹销售单位开展检查,有力打击违法销售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