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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新闻·综合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
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公示2022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登记管理办法》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年报公示工作的通知》规定,现将我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2022年度报告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送对象

  凡2022年12月31日前在我区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2年度报告。

  二、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税务企业年报报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在法定报送期间内,各类报送主体应尽量按照上年度年报时间或市场监管部门的月度计划,合理安排时间,尽早报送。

  三、多报合一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6号),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税务年报和市场监管年报(含外商投资企业、海关管理企业年报)。

  四、报送方式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网址:http://zj.gsxt.gov.cn/)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填报。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报,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可以自主修改,在此之后修改需经登记机关同意。已填报的年度报告信息和历次修改记录均依法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也可以使用手机下载“浙里办”APP或通过“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报送年报。个体工商户完整填报并提交成功即为完成年度报告,选择公示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示。

  五、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公示年度报告、未依法公示即时信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均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经营场所或者经营者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均会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补报年报后方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市场监管部门将对年报信息和即时信息公示情况进行检查,检查通过后准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重点监督管理,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将依法受到限制或禁入。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填报《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度报告书》,同时提交其他电子材料。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常驻代表机构需要贴花的,可持登记证、代表证到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贴花。常驻代表机构年报信息不向社会公示。常驻代表机构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吊销登记证。

  七、电子营业执照申领方式

  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电子营业执照下载方式:通过扫描二维码或者微信、支付宝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负责人经实名认证后可使用小程序中的“下载执照”功能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八、法人数字证书申领方式

  全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也可以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示系统报送年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zj.gsxt.gov.cn)选择“企业信息填报”后点击“用户中心”下载,扫码在线申领移动版数字证书。

  法人数字证书申领使用等事宜可以拨打数字证书服务热线(4008884636)咨询。

  九、其他事项

  为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年报工作,请在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扫码关注“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绑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联络员手机号码,可接收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年报等政务信息与通知。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报送年度报告,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我局下属各市场监督管理所(分局)的联系电话:

  百官分局 89280765、89280767

  曹娥分局 82318169

  崧厦分局 89280648、89280656

  丰惠分局 89280731

  章镇所  89280698

  新区分局 89280630

  东关所  89280696

  道墟所  89280673

  小越所  89280604

  梁湖所  89280616

  汤浦所  89280666、89280665

  上浦所  89283099

  永和所  89283087

  驿亭所  89283082

  谢塘所  89283039

  长塘所  89280625

  岭南所  89280729

  下管所  89283090

  陈溪所  89283091

  丁宅所  82535197

  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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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06 上虞日报2023-01-0600005 2 2023年01月06日 星期五